刘宪(655年―711年),字元度,宋州宁陵人,是汉景帝子中山靖王刘胜的后代。他的家族在隋唐时期有一定的官职背景。刘宪十五岁举进士,开始从政。他先后担任阜城尉、武德、白水、伊阙三县尉等职务,逐渐晋升为左台监察御史、殿中侍御史、侍御史、尚书工部员外郎等高级官职。
公元707年,刘宪被任命为太子詹事,同时兼任崇文馆学士。他在这个职位上负责教育和辅助皇太子学习,同时也参与了文化事务的管理。然而,他在这个职位上的时间并不长,因为在唐睿宗景云二年正月十一日,刘宪去世,享年五十七岁。他被追赠兖州刺史的职位。
刘宪是一位有文学才华的人,他著有文集三十卷,其中包括了他的诗文作品。这些作品被收录在《新唐书艺文志》中,并流传至今。刘宪的文学成就也为后人所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