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是处芳菲明媚,争春无数,柳絮花心。
不觉庄生,魂梦栩栩难禁。
夭桃下、红英灼灼,文杏底、紫萼深深。
漫追寻。
东风恶劣,吹过西林。
登临。
名园芳径,穿花觅艳,忙到如今。
呆女痴儿,蜀纨裁扇出庭阴。
日初高、翅涂秦粉,影欲落、须染黄金。
为宣淫。
开元鱼贯,桃李齐簪。
陆求可(1617—1679)是明末清初江南淮安人,字咸一,号密庵。他于顺治十二年(1655年)中进士,后被任命为裕州知州,之后又入为刑部员外郎,最终升任福建提学佥事。
在担任裕州知州期间,陆求可致力于减轻百姓的负担。他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减免税收、降低赋役、改善农田水利等,以改善当地百姓的生活状况。他还注重整顿地方政府机构,加强对官员的监督,以提高政府的效能和廉洁度。
后来,陆求可调任刑部员外郎,他在这个职位上慎重辨析案情,以免冤滥。他注重调查取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处理案件,以确保公正和合法性。他还积极参与司法改革,提出了一些具体的改革方案,以提高司法机构的效率和公信力。
陆求可的贡献和才能得到了朝廷的认可,他于清康熙十八年(1679年)逝世。他的一生充满了为民除害、为政清廉的事迹,被后人称为“清廉官吏”的典范。他的思想和行为对后世产生了积极的影响,被誉为明末清初的杰出政治家和法学家。
一树丹枫掩映,盈条橘蠹,碧茧双连。
拾去暗藏,金合羽化翩跹。
粉糁糁、徐开金翅,风拂拂、渐褪香绵。
晚霜天。
齐纨已弃,无计留仙。
飘然。
风流谁拟,吴娃十五,学舞楼前。
疏柳闲花,春光应结再生缘。
恋痴情、青陵冢上,添诗思、黄菊篱边。
最堪怜,悲秋人瘦,梦破寒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