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斥鷃擅蒿林。仰笑神凤飞。坎井蝤蛙宅。神龟安所归。恨自用身拙。任意多永思。远实与世殊。义誉非所希。往事既已谬。来者犹可追。
何为人事间。自令心不夷。慷慨思古人。梦想见容辉。愿与知己遇。舒愤启幽微。岩穴多隐逸。轻举求吾师。晨登箕山巅。日夕不知饥。
玄居养营魄。千载长自绥。
嵇康(224-263,一说223-262)是汉族,出生于三国时期魏国谯郡铚县(今安徽省宿州市西)。他是一位著名的思想家、音乐家和文学家。
在正始末年,嵇康与阮籍等竹林名士共同倡导玄学新风,主张“越名教而任自然”、“审贵贱而通物情”,提倡人们超越传统的名教观念,顺应自然的本性。他被视为“竹林七贤”的精神领袖。
嵇康曾娶曹操的曾孙女,并担任曹魏中散大夫的官职,因此被尊称为嵇中散。
然而,嵇康后来因得罪钟会而被司马昭构陷,最终被处死。具体的死因和细节并未提及。
微风清扇。云气四除。皎皎亮月。丽于高隅。兴命公子。携手同车。龙骥翼翼。扬镳踟蹰。肃肃宵征。造我友庐。光灯吐辉。华幔长舒。
鸾觞酌醴。神鼎烹鱼。弦超子野。叹过绵驹。流咏太素。俯赞玄虚。孰克英贤。与尔剖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