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国论的赏析二

赏析二
继,亦无尺寸之地”,是说这些国家的后代没有能力维持国家的繁荣。接着,苏洵列举了几个具体的例子,如齐国、楚国等,说明它们因为贿赂秦国而失去了自己的土地和权力,最终导致灭亡。苏洵在这里通过具体的例子来支持自己的论点,使得文章更加有说服力。



第三段则论述了不“赂秦”的国家灭亡的原因。



苏洵首先提到了晋国,晋国没有向秦国贿赂土地,但最终也灭亡了。苏洵认为,晋国之所以灭亡,是因为它没有得到其他国家的支持,失去了强援。苏洵通过晋国的例子,说明了不“赂秦”的国家也会因为失去强援而灭亡。接着,苏洵又提到了韩国,韩国没有向秦国贿赂土地,但最终也灭亡了。苏洵认为,韩国之所以灭亡,是因为它没有能力独立完成自己的事业,没有足够的实力来抵抗外敌。苏洵通过韩国的例子,说明了不“赂秦”的国家也会因为自身的弱小而灭亡。



通过以上的论述,苏洵再次强调了“赂秦”是六国灭亡的根本原因。他通过具体的例子和论证,使得这个论点更加有说服力。同时,他也通过对六国灭亡的分析,提出了对北宋统治者的警示,告诫他们要吸取六国灭亡的教训,以免重蹈覆辙。


诗文: 六国破灭,非兵不利,战不善,弊在赂秦。
赂秦而力亏,破灭之道也。
或曰:六国互丧,率赂秦耶?曰:不赂者以赂者丧,盖失强援,不能独完。
故曰:弊在赂秦也。
秦以攻取之外,小则获邑,大则得城。
较秦之所得,与战胜而得者,其实百倍;诸侯之所亡,与战败而亡者,其实亦百倍。
则秦之所大欲,诸侯之所大患,固不在战矣。
思厥先祖父,暴霜露,斩荆棘,以有尺寸之地。
子孙视之不甚惜,举以予人,如弃草芥。
今日割五城,明日割十城,然后得一夕安寝。
起视四境,而秦兵又至矣。
然则诸侯之地有限,暴秦之欲无厌,奉之弥繁,侵之愈急。
故不战而强弱胜负已判矣。
至于颠覆,理固宜然。
古人云:“以地事秦,犹抱薪救火,薪不尽,火不灭。
”此言得之。
齐人未尝赂秦,终继五国迁灭,何哉?与嬴而不助五国也。
五国既丧,齐亦不免矣。
燕赵之君,始有远略,能守其土,义不赂秦。
是故燕虽小国而后亡,斯用兵之效也。
至丹以荆卿为计,始速祸焉。
赵尝五战于秦,二败而三胜。
后秦击赵者再,李牧连却之。
洎牧以谗诛,邯郸为郡,惜其用武而不终也。
且燕赵处秦革灭殆尽之际,可谓智力孤危,战败而亡,诚不得已。
向使三国各爱其地,齐人勿附于秦,刺客不行,良将犹在,则胜负之数,存亡之理,当与秦相较,或未易量。
呜呼!以赂秦之地,封天下之谋臣,以事秦之心,礼天下之奇才,并力西向,则吾恐秦人食之不得下咽也。
悲夫!有如此之势,而为秦人积威之所劫,日削月割,以趋于亡。
为国者无使为积威之所劫哉!夫六国与秦皆诸侯,其势弱于秦,而犹有可以不赂而胜之之势。
苟以天下之大,下而从六国破亡之故事,是又在六国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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