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背景: 这篇创作背景描述了一首诗的创作时间和背景。据描述,这首诗大约是在天宝五年(746年)夏天,李白游山东济南时所作。诗中使用了热情的语言和夸张的笔法,描述了一位勇敢侠义的妇女为丈夫报仇的故事。诗中提到了“北海李使君,飞章奏天庭”,表明这个故事是真实存在的。这首诗是根据当时社会的现实生活和风俗习尚而创作的。
诗文: 梁山感杞妻,恸哭为之倾。金石忽暂开,都由激深情。东海有勇妇,何惭苏子卿。学剑越处子,超然若流星。损躯报夫仇,万死不顾生。白刃耀素雪,苍天感精诚。十步两躩跃,三呼一交兵。斩首掉国门,蹴踏五藏行。豁此伉俪愤,粲然大义明。北海李使君,飞章奏天庭。舍罪警风俗,流芳播沧瀛。名在列女籍,竹帛已光荣。淳于免诏狱,汉主为缇萦。津妾一棹歌,脱父于严刑。十子若不肖,不如一女英。豫让斩空衣,有心竟无成。要离杀庆忌,壮夫所素轻。妻子亦何辜,焚之买虚声。岂如东海妇,事立独扬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