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背景:
这篇创作背景描述了李白在乾元元年(758年)写下这首诗的情境。在这年的春天,李白因为参加永王李磷的幕府事务而犯罪,被流放到夜郎(今贵州省桐梓县一带)。因此,这首诗很可能是李白刚被流放时所作。
在这个背景下,诗人可能与一位名叫辛判官的人一起对饮。辛判官反复安慰诗人,给予他精神上的支持。在这种情况下,诗人激发了慷慨之情,高歌一曲,尽情地向辛判官倾诉他内心的郁悒之情。
这个创作背景为读者提供了诗人写作时的情境和心境。流放和孤独的环境使诗人感到郁闷和沮丧,但辛判官的安慰和支持给予了他一些慰藉和勇气。这首诗可能是诗人在这种情况下的情感宣泄和表达,展现了他的豪情壮志和对生活的热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