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旭(约685年—约759年),字伯高,一字季明,汉族,唐朝吴县(今江苏苏州)人。他曾担任常熟县尉和金吾长史的官职。张旭擅长草书,性格爱好酒,因此被世人称为张颠,也是“饮中八仙”之一。
张旭的草书在当时与李白的诗歌和裴旻的剑舞并称为“三绝”。他的诗歌也有独特的风格,以七绝为主要形式。他与李白、贺知章等人一起被列为饮中八仙之一。唐文宗曾下诏,将李白的诗歌、裴旻的剑舞和张旭的草书称为“三绝”。
除了草书和诗歌,张旭还擅长诗歌创作,与贺知章、张若虚、包融一起被称为“吴中四士”。他的传世书迹包括《肚痛帖》、《古诗四帖》等作品。这些作品展示了他在书法和诗歌方面的才华和独特风格。
关于张旭的出生和死亡年份,约为685年至759年,具体的日期不详。
张旭,唐代书法家,生于675年,卒于750年。他的母亲陆氏是陆柬之的侄女,是虞世南的外孙女。张旭从小就接触到书法,家族世代以书传业,他的书法才华横溢,学识渊博。他与李白、贺知章等人友善,被杜甫称为“饮中八仙”。
张旭以草书闻名,他的个性豪放不羁,常常饮酒大醉后,手舞足蹈,然后回到桌前,提笔落墨,一挥而就。有人认为他粗鲁,给他取了个雅号叫“张癫”。但实际上,他非常细心,他认为日常生活中的事物都能启发他的书法创作,他会将所获之物融入自己的书法中。当时人们只要得到他的片纸支字,都视若珍品,世袭真藏。
有一次,张旭的邻居向他写信,希望得到他的资助。张旭非常同情邻人,便在信中说道:“您只要说这信是张旭写的,要价可上百金。”邻人按照他的话将信上街售卖,果然不到半日就被争购一空。邻人高兴地回到家,并向张旭致以万分的感谢。
张旭的书法成就最高,他自豪地继承了“二王”传统,字字有法。另一方面,他也效法张芝的草书艺术,创造出潇洒磊落、变幻莫测的狂草,其状惊世骇俗。相传他见公主与担夫争道,又闻鼓吹而得到笔法之意;在河南邺县时,他爱看公孙大娘舞西河剑器,也因此而得到草书之神的启示。颜真卿曾两度辞官向他请教笔法。
张旭是一位纯粹的艺术家,他将满腔情感倾注在点画之间,旁若无人,如醉如痴,如癫如狂。唐代文学家韩愈在《送高闲上人序》中赞美他:“喜怒、窘穷、忧悲、愉佚、怨恨、思慕、酣醉、无聊、不平,有动于心,必于草书焉发之。观于物,见山水崖谷、鸟兽虫鱼、草木之花实、日月之光影,皆能以之为字。”张旭的书法作品至今仍被人们珍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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