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绶(991年—1041年1月27日),字公垂,赵州平棘(今河北赵县)人,北宋著名学者、藏书家。因平棘为汉代常山郡治所,故称常山宋氏,后人称“宋常山公”。
宋绶于景德二年(1005年)被召试中书,成为大理评事。康定元年(1040年)三月,因疏陈攻守十策,被召为知枢密院事。九月,拜兵部尚书兼参知政事。他在政务上表现出色,受到朝廷的重用。
然而,宋绶的才华不仅仅局限于政务,他还是一位博学多才的学者。他藏书甚丰,手自校理,博通经史百家。他的笔札精妙,倾朝学之,被称为“朝体”。
1041年1月,宋绶去世,享年五十。朝廷追赠他司徒兼侍中,并谥号为“宣献”。后来,他又被加赠太师、中书令、尚书令,并追封为燕国公。
宋绶是北宋时期的重要学者和政治家,他在学术和政务上都有卓越的成就。他的去世对当时的学术界和政治界都是一次重大的损失。
宋绶是北宋时期的一位博学多才的文官。他出生于991年,父亲宋皋曾在朝廷中担任要职。由于他聪明机敏,受到外祖父杨徽之的器重和宠爱。母亲杨氏也是一位有学问的女性,经常亲自教导宋绶,使他广泛涉猎经史百家,所写的文章备受推崇。
在1000年,杨徽之去世后,宋绶被任命为太常寺太祝。五年后,他在中书省的考试中表现出色,得到了宋真宗的赏识,被升为大理评事,并获准在秘阁自由阅读。
1008年,宋绶再次参加学士院的考试,被任命为集贤院校理,与父亲宋皋同职。后来,他被赐予进士出身的资格,并升任大理寺丞。
然而,宋绶的仕途并不一帆风顺。在真宗东巡期间,他被召为随行官员,负责搜集各地的方志、风土人物和历史掌故。在亳州太清宫祭祀时,他被任命为签书亳州判官事,并晋升为左正言、同判太常礼院。他还提出了一项建议,要求各地派遣官员监督执行大赦释放逃犯的情况,并及时上报朝廷。这一举措使得三千二百名被释放的罪犯脱离了枷锁,数百万的债务也被免除。
随着官职的升迁,宋绶先后担任知制诰、吏部流内铨兼史馆修撰、玉清昭应宫判官、户部郎中、权直学士院、左司郎中、翰林学士兼侍读学士、勾当三班院等职务。他还参与编修《真宗实录》和国史修撰工作。
然而,在1029年,玉清昭应宫发生火灾,宋绶被免去翰林、侍读两学士的头衔。一年后,他又恢复了职务。国史修成后,宋绶被任命为尚书工部侍郎兼侍读学士。
当时,刘太后仍然掌握着朝政,每五天前往承明殿一次,听取宋绶等官员的建议。宋绶在政务上表现出色,深受刘太后的赏识。
宋绶以其博学多才、聪明机敏的才华,在北宋时期的政治舞台上崭露头角。他的文章被时人推崇,他的建议和贡献也为朝廷所重视。他的仕途虽然经历了坎坷,但最终取得了一定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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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绶是北宋时期的一位著名文学家和史学家。他在文学方面的造诣深受当时名臣士大夫的称赞和羡慕。欧阳修在为他撰写的祭文中称赞他的文章“望系朝廷重,文推天下工”,并称他的词章晚愈新。杨亿也赞扬他的文章“沈壮淳丽,尤善铺赋”。这些赞誉表明宋绶在北宋文坛上的地位和影响力。
在史学方面,宋绶也有很高的成就。范镇和苏颂都肯定了他的史学造诣。他曾多次参与史书的编纂工作。其中包括修《真宗实录》、修太祖、太宗、真宗《三朝国史》和修《节国朝会要》等。这些史书的编修工作都是在宋绶的参与下完成的,他的贡献得到了朝廷的赏识和奖励。
《真宗实录》是宋绶参与修编的一部重要史书,记载了真宗一朝二十六年的史事。《三朝国史》是宋绶等人合编的一部包括太祖、太宗和真宗三朝的正史。《节国朝会要》是宋绶等人共同修撰的一部关于国朝故事和制度的书籍。这些史书的编修工作对于整理和记录历史具有重要意义,宋绶的参与使得这些史书更加完善和准确。
此外,宋绶还参与了《中书总例》的编修工作。《中书总例》是朝廷各个机构临时处理事务的行政措施的规定。宋绶在编修这部书籍时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总的来说,宋绶在文学和史学方面都有很高的造诣。他的文章受到了当时名臣士大夫的赞赏,他参与的史书编修工作也得到了朝廷的认可和奖励。他的贡献对于当时的文学和史学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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