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流俗难悟。逐物不还。至人远鉴。归之自然。万物为一。四海同宅。与彼共之。予何所惜。生若浮寄。暂见忽终。世故纷纭。弃之八戎。
泽雉虽饥。不愿园林。安能服御。劳形苦心。身贵名贱。荣辱何在。贵得肆志。纵心无悔。
嵇康(224-263,一说223-262)是汉族,出生于三国时期魏国谯郡铚县(今安徽省宿州市西)。他是一位著名的思想家、音乐家和文学家。
在正始末年,嵇康与阮籍等竹林名士共同倡导玄学新风,主张“越名教而任自然”、“审贵贱而通物情”,提倡人们超越传统的名教观念,顺应自然的本性。他被视为“竹林七贤”的精神领袖。
嵇康曾娶曹操的曾孙女,并担任曹魏中散大夫的官职,因此被尊称为嵇中散。
然而,嵇康后来因得罪钟会而被司马昭构陷,最终被处死。具体的死因和细节并未提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