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方膺(1695~1755)是清代诗画家,字虬仲,号晴江,别号秋池、抑园、白衣山人,乳名龙角。他出生于通州(今江苏南通)。
李方膺曾担任乐安县令、兰山县令、潜山县令、代理滁州知州等职务。然而,由于遭到诬告,他被罢官。之后,他去了扬州借园居住,并自称为借园主人。他以卖画为生。
李方膺与李鱓、金农、郑燮等人有交往。他擅长诗文书画,尤其擅长描绘梅、兰、竹、菊、松、鱼等题材。他注重师法传统和师法造化,能够形成自己独特的风格。他的画笔法苍劲老厚,剪裁简洁,不拘形似,活泼生动。因此,他被列为扬州八怪之一。
关于李方膺的死亡情况,文中没有提及。
李方膺是一位出身官宦之家的人,他的家族在明朝时期就有人担任重要职位。他的父亲李玉鋐曾在两广和云南担任知县和知府,后来转任福建粮驿道,负责粮政和交通,还两次担任京官,最后成为福建按察使。
在雍正六年(1728),雍正帝为了改革官员选拔制度,实行全国荐才,李方膺因为被认为是“贤良方正”的人而受到举荐。次年,他的父亲李玉鋐到京城述职,34岁的李方膺随父进京。在觐见雍正皇帝时,皇帝问李玉鋐是否带了儿子一同来,李玉鋐回答说:“第四子方膺同来。”皇帝又问他是否担任官职,李玉鋐回答说:“他是生员,性格适合读书,不适合担任官职。”雍正皇帝笑着说:“还没有读书养成的儿子就嫁人了。”于是他特别召见了李方膺,并任命他为沿海知县,负责河南和山东的事务。
雍正八年(1730),李方膺被任命为山东乐安知县。当年夏秋之际,乐安发生了大水灾害,许多家庭受到了影响。李方膺没有得到上司的批准,就开仓赈济,动用了库存的皇粮一千二百石,用工代赈,募集民众筑堤,缓解了灾情。但随后他因为私自开官仓被青州府弹劾。总督田文镜没有理会这个指控,反而称赞李方膺胆识过人,对民众有功。灾后,李方膺进行了实地考察,并写下了《小清河议》、《民瘼要览》、《山东水利管窥》等著作。雍正十年(1732),他因为这些功绩被提升为莒州知州。雍正十二年(1734),他被调回乐安担任知县,同年冬天又改任兰山知县。
雍正十三年(1735),李方膺因为反对新任总督王文俊的垦荒令,上书直言弊端,触怒了上司,被罢官入狱,成为当时朝野震惊的“兰山冤案”。民众纷纷表示:“公为民故获罪,请环流视狱。”兰山和莒州一带的农民纷纷前往青州监狱探视,带来了鸡黍米酒,但狱吏不允许他们见面。于是老百姓把带来的钱物和食品扔进监狱的高墙里,留下的酒坛子堵住了监狱的大门和甬道。这场冤狱拖延了三年。直到清乾隆元年(1736),乾隆追究起开垦失策忧民之事,罢免了王文俊,李方膺才得到平反。那天凌晨,文书传到青州,当晚李方膺就被释放。李方膺入都觐见时,立候在军机房丹墀西槐树下,大学士朱轼指给诸王大臣说:“这就是劝谏王文俊的李方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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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方膺的艺术成就和扬州八怪的其他成员相当,这是他被列入扬州八怪的原因之一。此外,李方膺在入学时就是扬州府通州的籍贯,因此他也可以被认为是广义上的扬州人。
李方膺与扬州八怪中的郑板桥有着深厚的友谊。郑板桥对李方膺的画艺非常佩服,并给予了高度评价。尽管郑板桥擅长画墨竹,但他仍然认为李方膺的墨竹画“东坡,与可畏之”,连苏轼这位画墨竹的圣手都对李方膺的画墨竹感到敬畏。对于李方膺最擅长的墨梅,郑板桥的评价更加具体和高度赞扬。在李方膺逝世五年后,郑板桥创作了《题李方膺画梅长卷》,其中写道:
“兰竹画,人人所为,不得好。梅花、举世所不为,更不得好。惟俗己俗僧为之,每见其大段大炭撑拄吾目,真恶秽欲呕也。晴江李四哥独为于举世不为之时,以难见工,以口口矣。故其画梅,为天下先。日则凝视,夜则构思,身忘于衣,口忘于味,然后领梅之神、达梅之性,挹梅之韵,吐梅之情,梅亦俯首就范,入其剪裁刻划之中而不能出。夫所谓剪裁者,绝不剪裁,乃真剪裁也;所谓刻划者,绝不刻画,乃真刻画。宜止曲行,不人尽天,复有莫知其然而然者,问之晴江,亦不自知,亦不能告人也,愚来通州、得睹此卷,精神浚发,兴致淋漓。此卷新枝古干,夹杂飞舞,令人莫得寻其起落,吾欲坐卧其下,作十日功课而后去耳。乾隆二十五年五月十三日板桥郑燮漫题。”
在这幅画上,郑板桥还题了一首四言诗:“梅根啮啮,梅苔烨烨,几瓣冰魂,千秋古雪。”
通过郑板桥对李方膺的评价和赞扬,我们可以看出他对李方膺的画艺非常推崇。李方膺的墨梅画在当时是独树一帜的,他的创作方式和技巧让人难以企及。郑板桥在赞美李方膺的画梅时,表达了对其艺术的深入理解和欣赏之情。这种友谊和赞誉也进一步证明了李方膺作为扬州八怪的一员的地位和价值。
总之,李方膺虽然不是扬州人,但他的人品和画品与扬州八怪的其他成员相当。他与郑板桥的友谊以及郑板桥对他画艺的高度评价,使他得以置身于扬州八怪的行列。李方膺的墨梅画作独具特色,他的创作方式和技巧让人叹为观止。他的艺术成就和才华使他成为了中国画坛上的一位杰出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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