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代诗人秦湛的照片
秦湛

秦湛,字处度,号济川,行名大七(一作祖七),高邮(今属江苏)人,生卒年不详。他是著名文学家秦观的儿子。秦湛曾担任官宣教郎,并于绍兴二年(1132年)被派往常州担任通判。四年后(1134年),他退休了。

秦湛在年轻时就对学习非常热衷,同时也擅长绘画山水。他的词作《卜算子》一首被收录在《唐宋诸贤绝妙词选》卷四中。关于秦湛的生平和其他作品的详细信息目前不得而知。

生平

秦湛,出生于一个学术世家,擅长文学。在宋元祐五年(1090年)参加科举考试未能中举,随后跟随父亲一起生活。绍圣元年(1094年),秦观被诬陷为元祐党人,受到追究和贬谪的处罚,最终被流放到广东雷州。在流放途中,父子失散。宋元符三年(1100年),秦观在广西藤州去世,秦湛才从湖南赶到藤州奔丧,与范元长一起抬着父亲的灵柩返回北方。由于当时局势不稳定,不便回乡,所以他选择在潭州(即今长沙)守制停殡。崇宁四年(1105年),秦湛护送父亲的灵柩离开潭州,抵达高邮,最终葬在扬州西山蜀冈祖茔。秦湛历经十余年的风雨,终于回到了故乡。

由于秦湛是元祐党人的后代,他在仕途上没有希望,于是选择离开家乡游学。他成为中官梁师成的座上客,这引起了时人的非议。秦湛成为梁师成的座上客,可能与所谓的《朱墨史》有关。《齐东野语》中有一段记载《朱墨史》:在绍圣年间,蔡卞重修《神宗实录》,用朱黄删改,每一卷完成后都送进禁中,目的是要尽量消除旧史的痕迹。而新修的史书则独自流传,所谓的朱墨本已经无法找到了。

梁师成在禁中看到了这本书,向秦湛等人讲述了它的存在,大家都希望这本书能够公之于众。梁师成遵循了大家的意见。后来,这本书被发现并带过江传世。

梁师成自称是苏轼的传人,他招待了元祐党人的后代,其中包括苏轼和秦观的友谊。作为秦观的儿子,秦湛自然也被招待了。秦湛因为他的父亲被诬陷“增损神宗实录”,一直受到贬谪和流放的处罚,为了探寻真相,成为梁师成的座上客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秦湛曾经担任过常州的通判,后来升至宣教郞,他曾经注解过《吕好问回天录》,他的诗作只有《卜算子》和一些断句流传下来,其中“藕叶清香胜花气”是一句广为流传的名句。秦湛也擅长写诗,曾经与李之仪进行过对唱。他的文学作品只有《西菩山寺记》一篇被载于《锡山秦氏文钞》的卷首。 秦湛生平详情»

墓葬

秦湛墓是位于中国江苏省武进新塘乡秦村(今雪堰镇太湖村之沿墙村)的一座古墓。据传,秦湛去世后数年,墓地周围突然出现了数十茎紫莲花,当地人称之为花墓塘。这座墓地也因此被称为花墓坟。除了墓地,附近还有一座名为太史桥的古桥和八角井等遗迹。这些遗迹一直保存至今,成为了当地人们的重要文化遗产。

据记载,清朝嘉庆年间,秦湛的第26世孙秦震钧曾经修复了这座墓地。他还在附近建造了城建坊地,并恢复了被他姓侵占的土地,将粮食归还给了原来的主人。从秦湛到秦震钧,这个家族已经传承了六代。然而,关于墓地的历史记载已经断绝,只能看到墓地旁边有一座昭穆碑,上面刻有相关的文字。

秦湛墓已经经历了八百多年的风雨,一直保持着完好的状态。然而,近年来,由于雪堰镇太湖湾的开发,秦湛墓受到了破坏。墓门被拆毁,用作修建小河的砌石。作为秦湛的后裔子孙,我对此感到非常遗憾。

古墓是一个国家的历史和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承载着丰富的历史信息和人们的情感。保护和维护古墓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我们应该加强对古墓的保护意识,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确保古墓得到妥善的保护和管理。

同时,我们也应该加强对古墓的宣传和教育,让更多的人了解古墓的历史价值和文化意义。只有当大家都认识到古墓的重要性,才能够共同努力,保护好这些宝贵的文化遗产。

对于秦湛墓的破坏,我们应该采取行动,呼吁相关部门加强对古墓的保护和管理。同时,我们也可以通过捐款和志愿者的方式,为古墓的修复和保护提供帮助。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保护好这些宝贵的历史遗迹,让后人能够继续感受到历史的魅力和文化的底蕴。 秦湛墓葬详情»

通判常州

秦湛是一位历史上的重要人物,他在常州的任职时间有两种不同的记载。一种记载是在政和中,另一种记载是从绍兴二年到绍兴四年,也就是所谓的政和说和绍兴说。

根据秦观后裔家谱的记载,秦湛在政和中担任了常州通判的职务。而清康熙的《常州府志》则进一步确认了秦湛在政和六年(1116年)任职的时间。这个时间比家谱更加具体。

1926年,锡山秦氏九修宗谱中,秦毓钧根据《咸淳毗陵志秩官门》的记载,指出秦湛在绍兴二年(1132年)四月至绍兴四年期间担任了常州通判,并在宗谱上进行了说明。这个说法得到了扬州师范大学教授秦子卿的认同,同时顾吉辰在《祠堂博览》的一篇文章中也认同了这个说法,并提到了李心传的《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中的记载,否定了政和说。根据《要录》卷51高宗绍兴二年二月戊子条的记载:“右奉议郎,监诸军计司秦湛添差通判常州,以党人子特录之也。”这个记载与《咸淳毗陵志》相符,可以证明秦湛在绍兴二年曾经担任过常州通判。但是这并不能推翻秦湛在政和中也曾经担任过常州通判的事实。

这里有一个问题需要考虑。《咸淳毗陵志秩官门》中记载:“添差常州通判军州事一员,宋初置,省于建炎,复于绍兴。”靖康之难后,宋高宗即位改元建炎后南逃,时局不稳,常州通判一职被废除。直到南宋定都临安(杭州)后改号绍兴,常州通判职位才恢复,秦湛再次担任了常州通判。这时的秦湛已经是右奉议郎,监诸军计司的官员,因此可以排除秦湛在此之前曾经担任过常州通判的可能性。也就是说,秦湛在政和中的任期结束后,担任了监诸军计司的职务,然后在绍兴二年再次担任了常州通判。因此,我认为秦湛曾经两次担任过常州通判,而宗谱只记录了他最高官职的常州通判,并记录了他最初一次任职的时间。

通过对秦湛在常州任职时间的不同记载的分析,我们可以更加全面地了解这位历史人物的事迹。无论是政和说还是绍兴说,都证明了秦湛在常州的重要地位和贡献。这也为我们研究历史提供了更多的线索和资料。 秦湛通判常州详情»

秦湛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