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囚论的评析

评析
纵囚论》是一篇对唐太宗李世民假释死囚的行为进行评析的文章。文章开篇即点明主题,从“信义行于君子,而刑戮施于小人”出发,批评唐太宗的做法违背人情,只是为了追求名誉。文章逻辑性强,结构严密,可以分为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三个部分。

在提出问题时,作者明确指出纵囚一事本身就不近人情,为下文的展开定下基调。在分析问题时,作者直言不讳地指出唐太宗之所以这样做,纯粹是为了沽名钓誉。他通过对唐太宗和囚犯心理活动的分析,得出结论称这只是一场“上下交相贼”的闹剧。同时,作者还通过唐太宗登基六年来没有消弭小人犯罪的事实,证明了偶尔的纵囚无法解决问题。这种“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笔法犀利无比。

在解决问题时,作者明确表达了自己的观点:不管从事何种工作,“必本子人情”。全文紧密结合,无懈可击。文章据史书记载,层层辨析,论证充分,结论高远,警醒人心。

总的来说,《纵囚论》通过对唐太宗纵放死囚的行为进行评析,批判了其追求名誉的动机,指出其做法违背人情,不值得效法。文章逻辑性强,结构严密,观点明确,具有很高的说服力。


诗文: 信义行于君子,而刑戮施于小人。
刑入于死者,乃罪大恶极,此又小人之尤甚者也。
宁以义死,不苟幸生,而视死如归,此又君子之尤难者也。
方唐太宗之六年,录大辟囚三百余人,纵使还家,约其自归以就死。
是以君子之难能,期小人之尤者以必能也。
其囚及期,而卒自归无后者。
是君子之所难,而小人之所易也。
此岂近于人情哉?或曰:罪大恶极,诚小人矣;及施恩德以临之,可使变而为君子。
盖恩德入人之深,而移人之速,有如是者矣。
曰:太宗之为此,所以求此名也。
然安知夫纵之去也,不意其必来以冀免,所以纵之乎?又安知夫被纵而去也,不意其自归而必获免,所以复来乎?夫意其必来而纵之,是上贼下之情也;意其必免而复来,是下贼上之心也。
吾见上下交相贼以成此名也,乌有所谓施恩德与夫知信义者哉?不然,太宗施德于天下,于兹六年矣,不能使小人不为极恶大罪,而一日之恩,能使视死如归,而存信义。
此又不通之论也!然则何为而可?曰:纵而来归,杀之无赦。
而又纵之,而又来,则可知为恩德之致尔。
然此必无之事也。
若夫纵而来归而赦之,可偶一为之尔。
若屡为之,则杀人者皆不死。
是可为天下之常法乎?不可为常者,其圣人之法乎?是以尧、舜、三王之治,必本于人情,不立异以为高,不逆情以干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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