酬王二十舍人雪中见寄

唐代     柳宗元

三日柴门拥不开,阶平庭满白皑皑。
今朝蹋作琼瑶迹,为有诗从凤沼来。

写雪孤单

闻黄鹂

唐代     柳宗元

倦闻子规朝暮声,不意忽有黄鹂鸣。
一声梦断楚江曲,满眼故园春意生。
目极千里无山河,麦芒际天摇清波。
王畿优本少赋役,务闲酒熟饶经过。
此时晴烟最深处,舍南巷北遥相语。
翻日迥度昆明飞,凌风邪看细柳翥。
我今误落千万山,身同伧人不思还。
乡禽何事亦来此,令我生心忆桑梓。
闭声回翅归务速,西林紫椹行当熟。

写鸟抒怀思乡

黔之驴

唐代     柳宗元

黔无驴,有好事者船载以入。
至则无可用,放之山下。
虎见之,庞然大物也,以为神,蔽林间窥之。
稍出近之,慭慭然,莫相知。
他日,驴一鸣,虎大骇,远遁;以为且噬己也,甚恐。
然往来视之,觉无异能者;益习其声,又近出前后,终不敢搏。
稍近,益狎,荡倚冲冒。
驴不胜怒,蹄之。
虎因喜,计之曰:“技止此耳!”因跳踉大?,断其喉,尽其肉,乃去。
噫!形之庞也类有德,声之宏也类有能。
向不出其技,虎虽猛,疑畏,卒不敢取。
今若是焉,悲夫!

初中文言文寓言故事

捕蛇者说

唐代     柳宗元

永州之野产异蛇:黑质而白章,触草木尽死;以啮人,无御之者。
然得而腊之以为饵,可以已大风、挛踠、瘘疠,去死肌,杀三虫。
其始太医以王命聚之,岁赋其二。
募有能捕之者,当其租入。
永之人争奔走焉。
有蒋氏者,专其利三世矣。
问之,则曰:“吾祖死于是,吾父死于是,今吾嗣为之十二年,几死者数矣。
”言之貌若甚戚者。
余悲之,且曰:“若毒之乎?余将告于莅事者,更若役,复若赋,则何如?”蒋氏大戚,汪然出涕,曰:“君将哀而生之乎?则吾斯役之不幸,未若复吾赋不幸之甚也。
向吾不为斯役,则久已病矣。
自吾氏三世居是乡,积于今六十岁矣。
而乡邻之生日蹙,殚其地之出,竭其庐之入。
号呼而转徙,饥渴而顿踣。
触风雨,犯寒暑,呼嘘毒疠,往往而死者,相藉也。
曩与吾祖居者,今其室十无一焉。
与吾父居者,今其室十无二三焉。
与吾居十二年者,今其室十无四五焉。
非死则徙尔,而吾以捕蛇独存。
悍吏之来吾乡,叫嚣乎东西,隳突乎南北;哗然而骇者,虽鸡狗不得宁焉。
吾恂恂而起,视其缶,而吾蛇尚存,则弛然而卧。
谨食之,时而献焉。
退而甘食其土之有,以尽吾齿。
盖一岁之犯死者二焉,其余则熙熙而乐,岂若吾乡邻之旦旦有是哉。
今虽死乎此,比吾乡邻之死则已后矣,又安敢毒耶?” 余闻而愈悲,孔子曰:“苛政猛于虎也!”吾尝疑乎是,今以蒋氏观之,犹信。
呜呼!孰知赋敛之毒有甚是蛇者乎!故为之说,以俟夫观人风者得焉。
(饥渴而顿踣 一作:饿渴)

古文观止生活赋税

溪居

唐代     柳宗元

久为簪组累,幸此南夷谪。
闲依农圃邻,偶似山林客。
晓耕翻露草,夜榜响溪石。
来往不逢人,长歌楚天碧。

唐诗三百首生活孤独忧愤

初秋夜坐赠吴武陵

唐代     柳宗元

稍稍雨侵竹,翻翻鹊惊丛。
美人隔湘浦,一夕生秋风。
积雾杳难极,沧波浩无穷。
相思岂云远,即席莫与同。
若人抱奇音,朱弦縆枯桐。
清商激西颢,泛滟凌长空。
自得本无作,天成谅非功。
希声閟大朴,聋俗何由聪。

秋天夜晚怀友同情忧愤

零陵赠李卿元侍御简吴武陵

唐代     柳宗元

理世固轻士,弃捐湘之湄。
阳光竟四溟,敲石安所施。
铩羽集枯干,低昂互鸣悲。
朔云吐风寒,寂历穷秋时。
君子尚容与,小人守兢危。
惨凄日相视,离忧坐自滋。
樽酒聊可酌,放歌谅徒为。
惜无协律者,窈眇弦吾诗。

抒怀同情友人忧愤

田家三首

唐代     柳宗元

蓐食徇所务,驱牛向东阡。
鸡鸣村巷白,夜色归暮田。
札札耒耜声,飞飞来乌鸢。
竭兹筋力事,持用穷岁年。
尽输助徭役,聊就空自眠。
子孙日已长,世世还复然。篱落隔烟火,农谈四邻夕。
庭际秋虫鸣,疏麻方寂历。
蚕丝尽输税,机杼空倚壁。
里胥夜经过,鸡黍事筵席。
各言官长峻,文字多督责。
东乡后租期,车毂陷泥泽。
公门少推恕,鞭朴恣狼藉。
努力慎经营,肌肤真可惜。
迎新在此岁,唯恐踵前迹。古道饶蒺藜,萦回古城曲。
蓼花被堤岸,陂水寒更绿。
是时收获竟,落日多樵牧。
风高榆柳疏,霜重梨枣熟。
行人迷去住,野鸟竞栖宿。
田翁笑相念,昏黑慎原陆。
今年幸少丰,无厌饘与粥。

同情人民生活忧愤

驳复仇议

唐代     柳宗元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
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
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
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
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
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
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
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
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
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
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
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
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
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
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
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
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
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
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
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
”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
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
”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
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
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
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
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
谨议。

古文观止议论

桐叶封弟辨

唐代     柳宗元

古之传者有言:成王以桐叶与小弱弟戏,曰:“以封汝。
”周公入贺。
王曰:“戏也。
”周公曰:“天子不可戏。
”乃封小弱弟于唐。
吾意不然。
王之弟当封邪,周公宜以时言于王,不待其戏而贺以成之也。
不当封邪,周公乃成其不中之戏,以地以人与小弱者为之主,其得为圣乎?且周公以王之言不可苟焉而已,必从而成之邪?设有不幸,王以桐叶戏妇寺,亦将举而从之乎?凡王者之德,在行之何若。
设未得其当,虽十易之不为病;要于其当,不可使易也,而况以其戏乎!若戏而必行之,是周公教王遂过也。
吾意周公辅成王,宜以道,从容优乐,要归之大中而已,必不逢其失而为之辞。
又不当束缚之,驰骤之,使若牛马然,急则败矣。
且家人父子尚不能以此自克,况号为君臣者邪!是直小丈夫缺缺者之事,非周公所宜用,故不可信。
或曰:封唐叔,史佚成之。

古文观止叙事议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