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五人者,盖当蓼洲周公之被逮,激于义而死焉者也。
至于今,郡之贤士大夫请于当道,即除魏阉废祠之址以葬之;且立石于其墓之门,以旌其所为。
呜呼,亦盛矣哉!夫五人之死,去今之墓而葬焉,其为时止十有一月耳。
夫十有一月之中,凡富贵之子,慷慨得志之徒,其疾病而死,死而湮没不足道者,亦已众矣;况草野之无闻者欤?独五人之皦皦,何也?予犹记周公之被逮,在丙寅三月之望。
吾社之行为士先者,为之声义,敛赀财以送其行,哭声震动天地。
缇骑按剑而前,问:“谁为哀者?”众不能堪,抶而仆之。
是时以大中丞抚吴者为魏之私人毛一鹭,公之逮所由使也;吴之民方痛心焉,于是乘其厉声以呵,则噪而相逐。
中丞匿于溷藩以免。
既而以吴民之乱请于朝,按诛五人,曰颜佩韦、杨念如、马杰、沈扬、周文元,即今之傫然在墓者也。
然五人之当刑也,意气扬扬,呼中丞之名而詈之,谈笑以死。
断头置城上,颜色不少变。
有贤士大夫发五十金,买五人之头而函之,卒与尸合。
故今之墓中全乎为五人也。
嗟乎!大阉之乱,缙绅而能不易其志者,四海之大,有几人欤?而五人生于编伍之间,素不闻诗书之训,激昂大义,蹈死不顾,亦曷故哉?且矫诏纷出,钩党之捕遍于天下,卒以吾郡之发愤一击,不敢复有株治;大阉亦逡巡畏义,非常之谋难于猝发,待圣人之出而投缳道路,不可谓非五人之力也。
由是观之,则今之高爵显位,一旦抵罪,或脱身以逃,不能容于远近,而又有剪发杜门,佯狂不知所之者,其辱人贱行,视五人之死,轻重固何如哉?是以蓼洲周公忠义暴于朝廷,赠谥褒美,显荣于身后;而五人亦得以加其土封,列其姓名于大堤之上,凡四方之士无不有过而拜且泣者,斯固百世之遇也。
不然,令五人者保其首领,以老于户牖之下,则尽其天年,人皆得以隶使之,安能屈豪杰之流,扼腕墓道,发其志士之悲哉?故余与同社诸君子,哀斯墓之徒有其石也,而为之记,亦以明死生之大,匹夫之有重于社稷也。
贤士大夫者,冏卿因之吴公,太史文起文公、孟长姚公也。
这五个人的死,距离现在建墓安葬,时间不过十一个月罢了。在这十一个月当中,大凡富贵人家的子弟,意气豪放、志得意满的人,他们因患病而死,死后埋没不值得称道的人,也太多了;何况乡间没有声名的人呢?唯独这五个人声名光荣显耀,为什么呢?
我还记得周公被捕,是在天启六年农历三月十五日。我们社里那些道德品行可以作为读书人的表率的人,替他伸张正义,募集钱财送他起程,哭声震天动地。差役们按着剑柄上前,问:“在为谁悲痛?”大家不能再忍受了,把他们打倒在地。当时以大中丞职衔作应天府巡抚的是魏忠贤的党羽,周公被捕就是由他主使的;苏州的老百姓正在痛恨他,这时趁着他厉声呵骂的时候,就一齐喊叫着追赶他。这位大中丞藏在厕所里才得以逃脱。不久,他以苏州人民发动暴乱的罪名向朝廷请示,追究这件事,杀了五个人,他们是颜佩韦、杨念如、马杰、沈扬、周文元,就是现在一起埋葬在墓中的这五个人。
然而,当五个人临刑的时候,神情慷慨自若,呼喊着中丞的名字骂他,谈笑着死去了。砍下的头放在城头上,脸色一点也没改变。有位有名望的人拿出五十两银子,买下五个人的头并用木匣装起来,最终与尸体合到了一起。所以现在墓中是完完整整的五个人。
唉!当魏忠贤作乱的时候,做官的人能够不改变自己志节的,偌大的国家,能有几个人呢?但这五个人生于民间,从来没受过诗书的教诲,却能被大义所激励,踏上死地也不回头,又是什么缘故呢?况且当时假托的皇帝的诏书纷纷传出,追捕同党的人遍于天下,终于因为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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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天启六年(1626)三月,苏州市民反抗阉党的斗争成为了当时社会上备受关注的事件。这场斗争的背景可以追溯到明朝晚期,当时朝廷内部的腐败和阉党的势力日益膨胀,引发了民众的不满和愤怒。
自明朝中期以来,阉党逐渐崛起并掌握了朝廷的实权。阉党成员凭借其特殊身份和特权地位,逐渐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利益集团。他们通过贿赂、权谋和勾结官员等手段,不断扩大自己的势力范围,控制了朝廷的决策和资源分配。这种情况导致了朝廷的腐败和社会的不公,引发了广大民众的不满情绪。
苏州作为明朝的重要商业城市,人口众多,经济繁荣。然而,阉党的控制和剥削使得苏州市民生活越发艰难。他们面临着高额的税收和苛捐杂税,同时还要忍受官员的贪污和欺压。这些不公和压迫使得苏州市民的怨气积聚到了顶点。
在这种背景下,苏州市民开始组织起来,秘密策划反抗阉党的行动。他们通过传递口信、秘密会议等方式,建立了一个庞大的反抗网络。这个网络涵盖了各个社会阶层的人士,包括商人、学者、农民等。他们共同认识到,只有通过团结一致,才能够对抗阉党的势力。
三月的一天,苏州市民终于迎来了他们期待已久的行动时机。他们在夜幕的掩护下,秘密地向阉党的势力发起了进攻。这场斗争异常激烈,双方你来我往,你死我活。市民们用尽全力,不畏牺牲,为了自己和家人的权益而奋斗。
经过数日的激战,苏州市民最终取得了胜利。他们成功地击败了阉党的势力,迫使其撤离苏州。这场斗争不仅仅是一次反抗行动,更是苏州市民对于不公和腐败的声讨。他们用自己的行动向整个社会传递了一个重要的信息:人民的力量是无穷的,只要团结一心,就能够改变自己的命运。
苏州市民反抗阉党的斗争成为了明末社会上的一次重要事件,引起了朝廷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这场斗争不仅仅改变了苏州市民的命运,也对整个明朝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它激发了人们对于权益的追求和对于腐败的抵制,为后来的社会变革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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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思想:对比反衬彰显五义士的高尚品质和内心世界
这篇文章通过对比和反衬的手法,突出了五义士的高尚品质和内心世界。文章首先通过对比“富贵之子,慷慨得志之徒”的“死而湮没不足道者”和“草野之无闻者”同五人“立石于其墓之门,以族其所为”,展示了五义士与其他人的不同命运和价值。这种对比凸显了五义士的伟大和无私,以及他们对正义的坚守。
接着,文章通过对比五人的大义凛然、蹈死不顾与缙绅的改变初志、趋炎附势,进一步突出了五义士的高尚品质。这种对比表明五义士在面临困境时坚守正义,而缙绅则背离初衷,追求个人利益。这种反衬使得五义士的高尚行为更加显眼,彰显了他们的崇高品质。
此外,文章还通过对比高爵显位者一旦抵罪后的卑贱行径与五人的英勇就义,谈笑以死,进一步突出了五义士的高尚品质。这种对比展示了五义士在面临死亡时的坚定和勇敢,与那些曾经高高在上的人相比,他们的行为更加令人敬佩。
最后,文章通过对比五人“列其姓名于大堤之上,凡四方之士无不有过而拜且泣者”与假若五人“保其首领”、“以老于户牖之下”、“人皆得以隶使之”的情景,反衬出五义士美好高尚的内心世界。这种对比凸显了五义士的崇高精神和受人尊敬的地位。
综上所述,通过对比和反衬的手法,这篇文章展示了五义士的高尚品质和内心世界。他们在面临困境时坚守正义,勇敢无畏地面对死亡,以及他们的行为和精神所引发的敬佩和尊重。这篇文章通过对比反衬,向读者展示了五义士的伟大和崇高,以及他们对正义的坚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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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人墓碑记》是一篇描写明朝末年东林党人和苏州人民与魏忠贤之流英勇斗争的文章。它通过记录五位英雄的事迹,歌颂了他们的英雄气概,并揭示了“明死生之大,匹夫之有重于社稷”的主题思想。这篇文章的特色在于生动形象、感人肺腑,运用了多种表现手法。
首先,这篇文章成功地运用了记叙、议论、抒情三结合的表达方式。古代的墓碑记常常将叙事、议论、抒情融为一体,而这篇文章也具备了这样的特点。它既记录了五位义士的斗争史实,又在议论中抒发了作者爱憎分明的强烈感情。通过记叙苏州市民为蓼洲周公伸张正义与阉党斗争的始末,读者能够感受到作者对五位义士的敬慕热爱之情和对阉党的刻骨仇恨。同时,在议论中兼有记叙和抒情,通过描写阉党的可耻行为等,揭示了这一事件的意义,表彰英烈、激励后人。
其次,这篇文章成功地运用了层层对比的手法,使人物的特点更为突出鲜明。例如,文章中描述了五位英雄的特点,其中有一位被称为“富贵之子,慷慨得志之徒”,他在病死之前仍然坚持斗争。这种对比使得他的英勇和牺牲更加引人注目,更加突出。
总的来说,这篇文章通过生动的描写和多种表现手法的综合运用,成功地展现了明朝末年东林党人和苏州人民与魏忠贤之流的英勇斗争。它不仅记录了历史事实,歌颂了英雄气概,还揭示了主题思想,具有很高的写作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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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一篇赏析,探讨了生死价值的重大问题。全文以义为核心,成功地运用了记叙、议论、抒情三结合的表达方式。
文章开篇即肯定了五位普通平民百姓的死是出于激于义,并以义字为切入点。这使得读者不禁联想到孟子的名言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可以说,本文是对孟子名言的生动诠释。
接下来,文章讲述了明代大奸臣魏忠贤的恶行以及东林党人与之进行的斗争。在这场正义与邪恶的较量中,苏州市民站在东林党人一边,用鲜血和生命捍卫正义。五人作为苏州市民的优秀代表,展现了平民英雄的高尚品质。
作者用饱蘸感情的笔墨,叙述了五人的动人事迹,歌颂了他们的英雄行为。然五人之当刑也,意气扬扬,呼中丞之名而詈之,谈笑以死。断头置城上,颜色不少变。这段描写语言简练生动,铿锵有力,凛然大义,令人惊叹。
为了突出五人的英雄行为,作者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在阉党横行天下的时候,大多数人采取了苟且偷安的做法,甚至助纣为虐,为虎作伥。而五人面对阉党的淫威,无所畏惧,视死如归。他们以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大境界投入到对阉党的斗争中去,并且慷慨赴死,义无反顾。这种高尚的精神令人敬佩。相比之下,那些身在政位、吃民膏、喝民血的缙绅却在阉党的淫威下屈服了,变节了。作者问道:而五人生于编伍之间,素不闻诗书之训,激昂大义,蹈死不顾,亦曷故哉?这一问,让多少缙绅无地自容。
总的来说,本文通过讲述五位普通平民百姓的英雄事迹,探讨了生死价值的重大问题。作者成功地运用了记叙、议论、抒情三结合的表达方式,突出了义的核心主题,展现了平民英雄的高尚品质。同时,通过对比,也对那些在权力面前屈服的人提出了质疑。这篇文章引人深思,令人敬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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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假字是指在古代文言文中,有些字形相似或发音相近的字可以互相替换使用的现象。以下是根据提供的内容写的一篇文言现象:
通假字在古代文言文中十分常见。比如在《史记·项羽本纪》中,就出现了一些通假字的使用。其中有一句话写道:“通假字:其为时止十有一月尔。”这里的“有”字可以和“又”字互换使用,用于整数与零数之间。而“止”字则可以和“只”字互换使用,只是“尔”字和“耳”字稍有差别。
另外,在同一段落中还出现了其他的通假字。比如,“敛赀财以送其行,哭声震动天地。”这里的“赀”字可以和“资”字互换使用,都表示钱财的意思。还有,“蹈死不顾,亦曷故哉?”这里的“曷”字可以和“何”字互换使用。
除了通假字,古代文言文中还存在着古今异义词的现象。比如在《史记·项羽本纪》中,有一句话写道:“吾社之行为士先者。”这里的“行为”在古代可以指两个词——品行和成为,而在现代则指受思想支配而表现出来的活动。又如,“是时以大中丞抚吴者为魏之私人。”这里的“私人”在古代可以指自己人,此处可译为“党羽”、“爪牙”,而在现代则指个人。
古代文言文中的通假字和古今异义词的使用,使得文言文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和多样性。通过这些现象,读者可以更好地理解古代文献的含义,同时也能够感受到古代人们对语言的巧妙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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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溥(1602~1641)是明代文学家,初字乾度,后字天如,号西铭,出生于直隶太仓(今属江苏)。他是崇祯进士,选庶吉士,自幼就非常努力地读书,明史上记载了他“七录七焚”的佳话。他与同乡张采齐名,被合称为“娄东二张”。
张溥曾与郡中名士结为复社,一起评议时政,他是东林党与阉党斗争的继续。在文学方面,张溥推崇前后七子的理论,主张复古,同时以“务为有用”为号召。他的著作非常丰富,编述了三千余卷,涉及文、史、经学各个学科,尤其擅长诗词和散文、时论。他的代表作品包括《五人墓碑记》等。
关于张溥的死亡情况,文献中没有详细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