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义城元靖贤相国,喜慕英雄士,赐金缯。
闻斯事,频叹赏,封章归印。
请赎冯燕罪,日边紫泥封诏,阖境赦深刑。
万古三河风义在,青简上、众知名。
河东注,任流水滔滔,水涸名难泯。
至今乐府歌咏。
流入管弦声。
曾布(1036年11月3日—1107年8月21日),字子宣,江西南丰人,汉族江右民系。他是北宋时期的一位重要大臣,也是曾巩的异母弟。曾布曾担任北宋右相,被世人称为“南丰七曾”之一。
曾布是曾易占的儿子,他在政治上与王安石有密切的合作关系。作为王安石的助手,曾布积极推行新政,致力于改革国家政治、经济和军事制度。他主张增加税收,推行青苗法,以增加国家财政收入。此外,他还提出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包括推行保甲制度、设立学校、加强军备等,以提高国家的治理能力和战斗力。
在徽宗时期,曾布被任命为丞相,成为朝廷的重要决策者。然而,他在政治上的立场逐渐与王安石产生分歧,对王安石的新政持有保守态度。曾布主张减轻百姓负担,反对王安石的一些改革措施。因此,他与王安石产生了矛盾和冲突。
曾布去世后,被追谥为“文肃”。《宋史》中有关他的传记记载了他在政治上的贡献和成就。曾布作为北宋时期的重要政治家,对国家的发展和治理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他的一生经历了政治风云变幻的时期,对后世有着重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