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孙子白木杖,富子黑油笠。
我独白竹篮,差池复相及。
夕阳桥边画,岸帻归云急。
勿语城中人,从渠慎出入。
陈与义(1090-1138),字去非,号简斋,汉族,出生于宋哲宗元祐五年(1090年),死于南宋宋高宗绍兴八年(1138年)。他的先祖居京兆,自曾祖陈希亮迁居洛阳,因此他是宋代河南洛阳人(现属于河南省)。
陈与义是北宋末期和南宋初年的杰出诗人,同时也擅长填词。尽管他的词作存世不多,仅有十余首,但却具有独特的风格,尤其接近苏东坡的风格。他的词作语意超绝,笔力横空,疏朗明快,自然流畅。他的词集名为《简斋集》。
陈与义的词作在文学史上具有一定的地位和影响。他的作品表达了对人生、自然和社会的思考和感悟,展现了他对世事的洞察和对美的追求。他的词作以其独特的艺术风格和深刻的内涵,为后世的文人所推崇和传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