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
何景明是一位清廉的官员,他曾担任皇帝的钦差大臣,出使滇南后归来时,他没有接受地方官吏的贡献。在他就任陕西还里的时候,《明史》中也明确记载了他的廉洁:“官囊不满三十金”。当他看到宦官刘瑾滥用权力、贪污受贿时,他敢于直言纳谏,上书吏部部尚书,劝他秉政毋挠。然而,刘瑾得知后却趁机打击报复,将何景明革职并上告诸官,尽管何景明已因病返回家乡,但他也无法逃脱被罢官的命运。
何景明生性直率,当他的文坛挚友李梦阳被迫关押在江西牢狱时,大家都感到不安,只有何景明勇敢地上书吏部为他奔走呼吁。在《应诏陈言治安疏》中,他揭露了皇帝存在的四个错误:养育不当的义子;不应该留在边境的边军;不应该受宠的番僧;不应该担任职务的宦官。他热爱自己的家乡,在短暂的一生中,他写下了380首歌颂家乡山水的诗歌,表达了对故乡的无限眷恋之情。《明史》中说:“景明志操耿介,尚节义,鄙荣利,与(李)梦阳并有国士风。”
何景明的廉洁和直言不让使他成为了一位令人敬佩的官员。他不畏权贵,敢于揭露不正之风,为正义而奋斗。尽管他最终遭到了刘瑾的打击和报复,但他的精神和品质仍然值得我们学习和崇敬。何景明的一生是对廉洁和正直的最好诠释,他的事迹将永远被后人所铭记。
何景明简介: 何景明(1483~1521),字仲默,号白坡,又号大复山人,出生于信阳浉河区。明弘治十五年(1502)中进士,后任中书舍人。正德初年,宦官刘瑾专权,何景明因此辞官回乡。刘瑾被诛后,何景明恢复原职。后来,他被任命为陕西提学副使。他是“前七子”之一,与李梦阳一起被誉为文坛领袖。何景明的诗歌取法于汉唐时期,其中一些作品具有现实主义的内容。他的代表作品有《大复集》。
根据以上内容,可以整理补充如下:
何景明生于1483年,逝世于1521年。他的字是仲默,号白坡,又号大复山人。出生地为信阳浉河区。在明朝弘治十五年(1502年)中进士后,他被任命为中书舍人。然而,在正德初年,宦官刘瑾专权,何景明因此辞去官职回到家乡。刘瑾被诛后,何景明恢复了原来的职位。后来,他被任命为陕西提学副使。何景明被誉为“前七子”之一,与李梦阳一起被认为是文坛的领袖人物。他的诗歌受到汉唐时期的影响,其中一些作品反映了现实主义的内容。他的代表作品是《大复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