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地:
何景明墓位于信阳市金牛山管理区白坡飨堂村,现在信阳师范学院内。墓前原有何大复先生祠,供奉着何氏历代祖宗。墓前设有明代万历二十五年的青石透雕牌坊,上书天赐灵原四字,衔名有钦差巡抚、布政使、按察使等显要十人。墓前还有神道石刻仪仗,包括文吏、武士、狮子、马、猪、羊各一对。
然而,早年的战火毁坏了祠与飨堂,碑与牌坊等在十年浩劫中也被列为四旧,遭到了砸毁。墓穴也曾被盗,但并未找到任何财物。
1978年12月,盟员夏阳光提议将何景明墓列为文物保护单位。由于原来的石墓碑已经不存在,资金也不足,所以只立了一块水泥制成的墓碑作为标志。同时修筑了一个高2米、周长约15米的圆形墓冢。然而,事实上,何景明墓的真正位置已经无法辨认。根据风水地形来看,墓穴也许在碑前台阶下更为合适,这个地方可能是一片藏风得水的宝地。
何景明墓的保护工作至今仍在进行中。希望通过保护和修复,能够让后人了解和铭记何景明先生的贡献和历史地位。同时,也希望能够找到墓穴的真正位置,以便更好地保护和研究这一历史遗迹。何景明墓的存在,不仅是信阳市的宝贵文化遗产,也是对何景明先生的一种崇敬和纪念。我们应该珍惜并传承这一历史遗产,让后人能够从中汲取智慧和力量。
何景明简介: 何景明(1483~1521),字仲默,号白坡,又号大复山人,出生于信阳浉河区。明弘治十五年(1502)中进士,后任中书舍人。正德初年,宦官刘瑾专权,何景明因此辞官回乡。刘瑾被诛后,何景明恢复原职。后来,他被任命为陕西提学副使。他是“前七子”之一,与李梦阳一起被誉为文坛领袖。何景明的诗歌取法于汉唐时期,其中一些作品具有现实主义的内容。他的代表作品有《大复集》。
根据以上内容,可以整理补充如下:
何景明生于1483年,逝世于1521年。他的字是仲默,号白坡,又号大复山人。出生地为信阳浉河区。在明朝弘治十五年(1502年)中进士后,他被任命为中书舍人。然而,在正德初年,宦官刘瑾专权,何景明因此辞去官职回到家乡。刘瑾被诛后,何景明恢复了原来的职位。后来,他被任命为陕西提学副使。何景明被誉为“前七子”之一,与李梦阳一起被认为是文坛的领袖人物。他的诗歌受到汉唐时期的影响,其中一些作品反映了现实主义的内容。他的代表作品是《大复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