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雁门郡东接古代燕国,郡内高山峻岭遍布,有些胡人的家就住在边境附近。
你看,一个胡人解开猎鹰脚上的绳索,让它飞出去追捕鸟雀,自己则骑着当地产的骏马驰骋在辽阔的秋原上,四处游猎。
时值深秋,胡人多放火烧山,一处处山头上的野火在寒冷的天气里静静地燃烧着;有时秋雨绵绵,雨点打在山上,溅起湿湿的烟雾,笼罩着山头。
看到山头的烟火,胡人误作是狼烟而紧张起来,但接着听说辽西并没有战事,马上又安定下来,时时买酒取乐,经常喝得酩酊大醉而卧在酒店。
注释:
雁门:雁门郡。汉朝时期代州为雁门郡。胡人:古代对北方与西域少数民族的泛称。
代郡:雁门郡。燕:古代燕国,在今河北东北部和辽宁西部,地处东方,故称“东接燕”。
解放:解开束缚的绳子,放飞之。
将:驾御。代马:指古代漠北产的骏马。猎秋田:狩猎于秋天的田野。
雨:一本作“雾”。
辽西:州郡名。大致在今河北东北、辽宁西部一带。辽:一本作“关”。斗战:战斗、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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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边塞诗通过描写边塞胡人的生活,展现了作者对民族和平的观念。作者并没有将胡人与汉人对立起来,相信少数民族也渴望和平的生活。诗中首联交代了雁门郡的地理环境和胡人的分布,生动描写了胡人的狩猎生活。颔联通过描写胡人放鹰捕鸟、骑马游猎的生活,展现了富有民族特色的生活气息。颈联描绘了边地的自然景象,通过“野火烧山”和“雨湿孤峰”两幅画面,富于季节和地域特征。尾联写出了人们渴望和平,并在和平的环境中享受生活的情景。整首诗独具匠心,生动形象地描绘了胡人的生活状态,展现了边地少数民族的勇武精神。诗中通过描写胡人的日常生活和一个小插曲,表达了对战争的厌恶和反战主题。 《雁门胡人歌》鉴赏详情»
崔颢(hào)(704—754),汴州(今河南开封市)人,唐代诗人。唐玄宗开元十一年(公元723年)进士,官至太仆寺丞,天宝中为司勋员外郎。最为人称道的是他那首《黄鹤楼》,据说李白为之搁笔,曾有“眼前有景道不得,崔颢题诗在上头”的赞叹。《全唐诗》收录诗四十二首。他秉性耿直,才思敏捷,其作品激昂豪放,气势宏伟,著有《崔颢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