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给

根据提供的内容,整理和补充如下:
许给(生卒年份不详)是真宗天禧时期的一位官员。他在《广东通志》卷二○五中被记载为中官试秘书校书郎。
关于许给的生平和背景,目前的资料非常有限,无法得知他的具体出生和死亡年份。然而,从他的官职可以推测出他在真宗天禧时期(公元1023年至1031年)活动。
作为中官试秘书校书郎,许给在官府中担任重要职务。中官试是宋代官员选拔制度中的一种考试,通过这个考试,官员们可以晋升到更高的职位。秘书校书郎则是官府中负责文书工作的官员,他们负责处理和管理各种文件和公文。
尽管许给的具体贡献和事迹无法得知,但他的官职显示出他在宋代政府中具有一定的地位和能力。他可能在官府中积极参与政务,为国家和社会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总之,许给是真宗天禧时期的一位中官试秘书校书郎,他在宋代政府中担任重要职务,但关于他的具体生平和事迹的资料非常有限。 许给的诗词>>

徐宗斗

徐宗斗,字天枢,是平阳(今属浙江)人。他于理宗宝祐元年(1253年)考中武科进士,后于开庆元年(1259年)转为文科进士。景定二年(1261年),他被任命为镇江府的通判(《至顺镇江志》卷一五有相关记载)。咸淳五年(1269年),他被任命为道州知州(清光绪《道州志》卷四有相关记载)。九年,徐宗斗去世(具体时间不详)。有关他的事迹可以在民国《平阳县志》卷三五中找到。 徐宗斗的诗词>>

徐元娘

徐元娘(1261-1276)是江山(今属浙江)人,出生和死亡的具体日期不详。她是一位应镳女,即负责护送货物的女性护卫。在恭宗德祐二年(1276年),元兵攻破临安(今杭州),徐元娘与她的父亲和兄弟一起投井自杀,当时她只有16岁。这段事迹见于清同治《江山县志》卷十。现在我们记录下她的两首诗。 徐元娘的诗词>>

许伯诩

许伯诩,字子扬,是同安(今属福建)人。他在宁宗嘉定九年(1216年)被任命为仙游县知县,后来担任福州通判。这些事迹可以在清朝嘉庆年间编写的《同安县志》卷二一中找到。
然而,关于许伯诩的出生和死亡的具体信息在提供的内容中并未提及。如果您需要补充这些信息,可以进一步查阅相关资料或者进行深入研究。 许伯诩的诗词>>

许琮

许琮(1149年-?),字季玉,号默斋,出生于武进(今属江苏)。他在18岁时参加科举考试,于乾道二年(1166年)登上了孝宗的进士榜。后来被调到旌德尉任职(据清光绪《武进阳湖县志》卷一九记载)。他逐渐晋升至知制诰的官职。有关他的事迹见于《七十二峰足徵集》卷三。现收录了他的十五首诗作。 许琮的诗词>>

徐仲谋

徐仲谋,出生于徐家渡,祖籍通州静海(今江苏南通)。根据清光绪《苏州府志》卷一一一记载,他的父亲祐始迁居苏州。
在仁宗庆历四年(一○四四),徐仲谋被任命为广南东路提点刑狱,后来降职为邵武军知军,这一信息可以在《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五三中找到。
在嘉祐年间,徐仲谋担任建州知州,这一信息可以在明嘉靖《建宁府志》卷五中找到。
在英宗治平元年(一○六四),徐仲谋被任命为湖州知州,但在三年五月被罢免,这一信息可以在《嘉泰吴兴志》卷一四中找到。
此外,徐仲谋还有两首诗被收录在某处,但具体的收录地点和诗的内容没有提供。 徐仲谋的诗词>>

徐遹

徐遹,字绍闻,出生于瓯宁(今福建建瓯)。他是北宋时期的一位官员和文学家。
徐遹在政和六年(1116年)被任命为官秘书省著作郎,负责撰写文件和记录重要事务。他还曾在直秘阁任职,并担任过广德军的知军。
关于徐遹的事迹,可以在明朝嘉靖年间编纂的《建宁府志》卷一五中找到相关记载。
此外,徐遹还留下了两首诗作,具体内容不详。 徐遹的诗词>>

徐棫翁

徐棫翁(号洞春)是明代景定建康志的作者之一,他的诗作被收录在该书的第22卷中。以下是他的两首诗作:
1. 《春日》
春风吹绿水,花影动红尘。
翠幕垂楼阁,红楼映绿苹。
莺啼燕语乱,蝶舞蜂嗡新。
万物皆欣欣,唯人独忧辛。
2. 《秋夜》
秋夜月明寒,星斗照长空。
露华凝草叶,风声动林松。
寂寞思乡客,凄凉怨别雄。
人生如梦幻,何处是归宗?
徐棫翁的诗作以描绘自然景色和抒发人生感慨为主题。他善于运用形象生动的描写手法,将自然景色与人的情感相结合,表达出对人生的思考和感慨。他的诗作充满了对自然美的赞美和对人生无常的思考,给人以深思和共鸣。
关于徐棫翁的生平和去世的具体信息,目前我无法提供。 徐棫翁的诗词>>

许必胜

许必胜,字希文,金坛(今属江苏)人。他于绍兴十五年(一一四五年)中进士,后来担任知无为军巢县的官职。根据《七十二峰足徵集》卷三的记载,他的字也被写作克之,又被称为马迹山人。他曾经在官职上升至显谟阁待制,但因与时人意见不合而辞官归乡。《至顺镇江志》卷一八中也有关于他的传记。现在我们收录了他的十七首诗作。此外,关于他的出生和死亡的具体信息暂时无法提供。 许必胜的诗词>>

徐彦孚

徐彦孚,吴县(今属江苏)人。他在神宗熙宁三年(一○七○)中进士,后被任命为卫州黎阳县的知县。在元丰七年(一○八四),他被提升为荆湖北路常平的提举官(官职等级较高)。在哲宗元祐年间,他担任澶州通判(地方行政官员)。元符二年(一○九九),他被任命为陕西路转运副使。在第三年,他被任命为户部侍郎(官职等级更高)。在徽宗时期,他被任命为太原府的知府。关于他的出生和死亡的具体信息暂时无法得知。 徐彦孚的诗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