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重阳之日,大家一起喝菊花酒、登高山,这与传统的习俗是一样的。
封将军治军威严峻厉,常让人感到一股肃杀之气。
横笛凄凉的声音令南飞的大雁悚然惊动,娇美的歌声令边塞的云彩陶醉而降落。
边廷上,幸喜没有战事,承蒙您的恩惠,戍守的人们得以放怀欢乐、醉舞军中。
注释:
封大夫:即封常清。九日:指农历九月初九,为重阳节。
黄花酒:菊花酒。
会:契合,相一致。昔闻:以前听说的。
霜威:威严如霜。亚相:此处指封常清。
杀气:秋日肃杀之气。傍:依附。中军:此处以中军指代主帅。
征雁:南飞的大雁。
荷:承受恩惠。吾君:对封常清的尊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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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是在公元755年(天宝十四年)创作的。首联的两句话表达了边塞地区在重阳佳节喝酒登高的欢乐景象,暗示了边塞地区的平静和安宁。颔联的两句话则赞扬了封常清治军的雷厉风行和谨慎,他能在和平时期时刻保持警惕。颈联的两句话描绘了节日里战士们的欢愉活动,表达了他们对家乡的思念之情。尾联的两句话称颂了封常清的英明领导,使边境地区安宁,让士兵们能在重阳佳节尽情歌舞。
封常清是唐朝的一位名将,他在安史之乱初期因谗言而被杀。历史上对他自毁长城的行为进行了贬斥,但这首诗生动地反映了他作为将领的能力和品质。他善于战斗,治军严谨,同时又能与士兵们同乐,这种可贵的品质使他备受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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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参(约715-770年)是唐代边塞诗人,出生于南阳,是太宗时的功臣岑文本的重孙。岑参年少时家境贫寒,跟随从兄就读,广泛阅读历史书籍。唐玄宗天宝三年(744年)中进士后,最初担任率府兵曹参军。之后两次参加边塞战争,先在安西节度使高仙芝的幕府担任掌书记;天宝末年,高仙芝被封为安西北庭节度使时,岑参担任其幕府的判官。在代宗时期,他曾担任嘉州刺史(今四川乐山),因此被称为“岑嘉州”。大历五年(770年),岑参在成都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