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琬(?-718年),魏州元城(今河北大名)人。乾封元年(666年)应考幽素科考中,调任新政县尉。圣历初年迁任侍御史,安抚乌质勒及十姓部落,因功升任御史中丞,兼北庭都护、西域安抚使。景龙年间,迁任御史大夫,兼朔方行军大总管。景云二年(711年),再次升任朔方军大总管,改任右武卫大将军,兼检校晋州刺史、济南县男。开元五年(717年)八十多岁时任同州刺史,次年(718年)去世。
根据以上内容整理补充,解琬是唐朝时期的一位官员和将领。他出生于魏州元城(今河北大名),具体的出生年份不详。在乾封元年(666年),他应考幽素科考中,并被调任为新政县尉。之后,他在圣历初年被任命为侍御史,并负责安抚乌质勒及十姓部落。由于他的功绩,他被提升为御史中丞,并兼任北庭都护和西域安抚使。
在景龙年间,解琬被任命为御史大夫,并兼任朔方行军大总管。景云二年(711年),他再次晋升为朔方军大总管,并改任右武卫大将军,同时兼任检校晋州刺史和济南县男。到了开元五年(717年),解琬已经年过八十,他被任命为同州刺史。然而,次年(718年),解琬去世。
解琬在唐朝期间担任多个重要职位,包括御史中丞、御史大夫、朔方行军大总管和右武卫大将军等。他在安抚边境地区和处理军事事务方面表现出色,为唐朝的稳定和繁荣做出了贡献。他的死亡年份为7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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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舜弦(约公元910年前后在世)是唐代中国第一位西亚女诗人,生卒年和字均不详。据《茅亭客话》中记载,她的先世为波斯人。她家庭居住在梓州,是五代十国时期前蜀词人李珣的妹妹。她和李珣一起创作了以钓鱼为题材的诗歌。
李舜弦擅长写诗,尤其擅长七律。现在可以查到她的三首诗,这些诗显示出她的诗风略显忧愁,意义曲折,难以完全理解。在五代十国时期前蜀的第二位君主王衍在位时(919—925),李舜弦被选入宫中,成为昭仪。她创作了《蜀宫应制》诗、《随驾游青城》诗、《钓鱼不得》诗等多篇作品(全唐诗库仅存这三首),这些作品多为文人赏鉴。
在《钓鱼不得》这首诗中,出现了“香饵”这两个字,可以想象当时的人已经开始使用有香味的饵料来垂钓,而不是使用米饭。这表明当时的钓鱼方式已经有所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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