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草堂的南北绿水缭绕、春意荡漾,只见鸥群日日结队飞来。
只见鸥鸟不嫌弃能与之相亲,平时交游很少。
长满花草的庭院小路没有因为迎客而打扫,只是为了你的到来,我家草门首次打开。
离集市太远盘中没好菜肴,家境贫寒只有陈酒浊酒招待。
离市集远,谦言菜少。
如肯与邻家老翁举杯一起对饮,那我就隔着篱笆将他唤来。
如果你愿意与邻家老翁一起举杯共饮,我会隔着篱笆把他叫过来。
注释:
客至:客指崔明府,杜甫在题后自注:“喜崔明府相过”。明府,唐人对县令的称呼。相过,即探望、相访。
舍:指家。
但见:只见。此句意为平时交游很少,只有鸥鸟不嫌弃能与之相亲。
花径:长满花草的小路。
蓬门:用蓬草编成的门户,以示房子的简陋。
市远:离市集远。兼味:多种美味佳肴。无兼味,谦言菜少。
樽:酒器。旧醅:隔年的陈酒。樽酒句:古人好饮新酒,杜甫以家贫无新酒感到歉意。
肯:能否允许,这是向客人征询。
余杯:余下来的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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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是杜甫在公元761年的春天,也就是他五十岁的时候,在成都草堂所作。在此之前,杜甫经历了一系列的颠沛流离,长期漂泊于各地。然而,终于在成都西郊的浣花溪头,他盖了一座草堂,暂时定居下来。安居成都草堂后不久,有客人前来拜访,杜甫在这个时候写下了这首诗。
这首诗的创作背景可以看出,杜甫在漂泊流离的岁月中,一直渴望着一个稳定的居所,一个可以安心创作的环境。成都草堂的建立,为他提供了这样一个机会。在这里,他可以远离纷扰的尘世,专心投入到诗歌创作中。
这首诗的创作背景也反映了杜甫对于友情和交往的渴望。在成都草堂安居之后,有人前来拜访,这无疑是给他带来了一份温暖和喜悦。他在诗中表达了对客人的欢迎和感激之情,同时也表达了对友情和交往的珍视和重视。
总的来说,这首诗的创作背景展示了杜甫在漂泊流离之后,终于找到了一个安居的地方,并且在这里可以享受到友情和交往带来的喜悦。这个背景为诗中的情感和主题提供了重要的支撑和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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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间流露出主人对客人的真诚和歉意。这种真实的情感表达,使读者更能感受到主人的好客之心。
末联则是主人对客人的赞美和祝福。主人称赞客人的才华和品德,表达了对客人的敬佩和喜爱之情。同时,主人也祝愿客人前程似锦,事业蒸蒸日上。这种赞美和祝福,既是对客人的真诚赞赏,也是对友谊的美好祝愿。
整首诗以客人来访为线索,通过描绘环境、待客和赞美等情节,展现了诗人纯朴的性格和好客的心情。诗人通过细腻的描写和真实的情感表达,使读者能够感受到诗人对客人的热情和友谊之情。整首诗情感真挚,语言简练,给人以温暖和愉悦的感觉。
《客至》是一首工整而流畅的七律。作者在结构上巧妙地兼顾了空间顺序和时间顺序。从空间上看,诗歌由外到内,由大到小,描绘了迎客、待客的全过程。从时间上看,诗歌衔接自然,浑然一体。诗的前两句先写了主人公日常生活的孤独,与接待客人的欢乐情景形成鲜明对比。这种对比使得诗歌更加生动有趣。
诗的开头以“群鸥”引兴,结尾以“邻翁”陪结,这种巧妙的安排增加了诗歌的艺术感。同时,作者运用了丰富的意象,如“春水”、“群鸥”,渲染出一种充满情趣的生活氛围,流露出主人公因客至而欢欣的心情。
刘克庄在《后村诗话》中说,《客至》“戏效元白体”。元白体是指浅切平易的诗歌风格。综观全诗,语势流畅,除了少数几个词语有一定难度外,其他语句都很通顺。尤其是尾联运用了虚字和俗语,符合元白体的特点。此外,诗中使用了第一人称,表达质朴流畅,自然亲切,与内容非常协调,形成了一种欢快淡雅的情调。与杜甫其他律诗字斟句酌的风格相比,《客至》确实有一种戏剧性的元白体风格。
总的来说,《客至》以其工整流畅的写作风格、巧妙的结构安排和生动有趣的描写,展现了作者对客至的欢迎和待客之情。同时,诗歌运用了元白体的特点,使得整首诗更加平易近人,给人以愉悦的阅读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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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甫(712-770)是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被尊为“诗圣”。他的字是子美,自号少陵野老,世称“杜工部”、“杜少陵”等。他出生在河南府巩县(今河南省巩义市),是汉族。杜甫与李白合称“李杜”,为了与另外两位诗人李商隐与杜牧即“小李杜”区别开来,杜甫与李白又合称“大李杜”。
杜甫的诗歌表达了他对国家和人民的忧虑,展现了他高尚的人格。他的诗被称为“诗史”,约有1400余首被保留了下来。他的诗艺精湛,在中国古典诗歌中备受推崇,影响深远。
759-766年间,杜甫曾居住在成都。后世为了纪念他,在成都建立了杜甫草堂。杜甫的诗歌以其真实的描写和深刻的思考而闻名,他的作品反映了当时社会的动荡和人民的苦难。他的诗歌主题广泛,包括政治、社会、自然和人生等方面。他的作品中也包含了对自己个人经历和情感的表达。
杜甫的生平和创作对中国文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他被视为中国古代文学的瑰宝之一。他的诗歌不仅在中国广为传诵,也被翻译成多种语言传播到世界各地。他的作品至今仍然被人们广泛阅读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