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忆菊》是红楼梦中宝钗所作的一首诗。要理解这首诗,首先需要明白宝钗所“忆”的是什么。虽然字面上看,她所忆的是菊花,但菊花在这里象征着什么呢?
传统的“红学”认为,菊花象征着薛宝钗出家远去的丈夫贾宝玉。并且倾向于将整首诗的情感基调解释为“孤居怨妇的惆怅情怀”。然而,这种解释本身存在问题。首先,这种说法与后文的脂批提示不一致。脂批中提到,“历着炎凉,知著甘苦,虽离别亦能自安,故名曰冷香丸。又以谓香可冷得,天下一切无不可冷者。”而宝钗在《忆菊》中却说“谁怜为我黄花病”,如果宝钗真的因思念宝玉而“病”到那种程度,又怎么能说是“虽离别亦能自安”呢?其次,传统的“红学”解释也不符合宝钗自己对人生聚散的达观认识。在第22回的《更香谜》中,宝钗说“光阴荏苒须当惜,风雨阴晴任变迁”。在第70回的《临江仙·柳絮辞》中,宝钗也表达了同样的观点:“万缕千丝终不改,任他随聚随分。”如果宝钗因思念宝玉而“痴”到那种程度,又怎么能说“风雨阴晴任变迁”呢?又怎么能说“任他随聚随分”呢?因此,把诗中的菊花解释成贾宝玉,把整首《忆菊》诗解释成“孤居怨妇的惆怅情怀”,实际上是无法解释通的。
这里的菊花应该理解为宝钗高洁的社会理想。在同一回中,宝钗作《螃蟹咏》讽时骂世,其中一句说:“酒未敌腥还用菊,性防积冷定须姜。”这里的姜是指老辣之物,比喻运用权力和法律,对螃蟹一样的恶势力进行惩罚和制裁。而菊花则是高洁之物,与姜相对,比喻高洁的社会理想。在第42回中,宝钗私下对黛玉表示:“男人们读书明理,辅国治民,这便好了。只是如今并不听见有这样的人,读了书倒更坏了。这是书误了他,可惜他也把书遭塌了,所以竟不如耕种买卖,倒没有什么大害处。”可见,宝钗认为男女各守其份,当官的要清正廉洁,商人、官员等要有高尚的道德品质。
综上所述,《忆菊》这首诗表达了宝钗对高洁社会理想的追求和对现实社会的不满。菊花象征着她对高尚品质的追求,而她对贾宝玉的思念只是诗中的一种象征手法,而非真正的情感表达。这首诗通过菊花的象征意义,表达了宝钗对社会现实的批判和对高尚理想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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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雪芹(约1715年5月28日—约1763年2月12日)是中国古典名著《红楼梦》的作者。他的名字是霑,字梦阮,号雪芹,又号芹溪、芹圃。关于他的祖籍存在争议,有说法认为他的祖籍是辽宁辽阳、河北丰润或辽宁铁岭。
曹雪芹出生于江宁(今南京),他出身于清代内务府正白旗包衣世家。他是江宁织造曹寅之孙,曹顒之子(也有说法是曹頫之子)。
在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曹雪芹的幼子夭折,这使他陷入了过度的忧伤和悲痛之中,导致他卧床不起。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除夕(2月12日),因为贫病无医,曹雪芹去世。关于他逝世的年份还有其他说法,有人认为是乾隆二十九年除夕(1764年2月1日)或甲申(1764年)初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