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晋文公既定襄王于郏,王劳之以地,辞,请隧焉。
王弗许,曰:“昔我先王之有天下也,规方千里,以为甸服,以供上帝山川百神之祀,以备百姓兆民之用,以待不庭、不虞之患。
其馀,以均分公、侯、伯、子、男,使各有宁宇,以顺及天地,无逢其灾害。
先王岂有赖焉?内官不过九御,外官不过九品,足以供给神祇而已,岂敢厌纵其耳目心腹,以乱百度?亦唯是死生之服物采章,以临长百姓而轻重布之,王何异之有?”“今天降祸灾於周室,余一人仅亦守府,又不佞以勤叔父,而班先王之大物以赏私德,其叔父实应且憎,以非余一人,余一人岂敢有爱也?先民有言曰:‘改玉改行。
’叔父若能光裕大德,更姓改物,以创制天下,自显庸也,而缩取备物,以镇抚百姓,余一人其流辟於裔土,何辞之有与?若犹是姬姓也,尚将列为公侯,以复先王之职,大物其未可改也。
叔父其茂昭明德,物将自至,余何敢以私劳变前之大章,以忝天下,其若先王与百姓何?何政令之为也?若不然,叔父有地而隧焉,余安能知之?”文公遂不敢请,受地而还。
译文:
晋文公使周襄王在郏邑恢复王位,襄王拿块土地酬谢他。晋文公辞谢,要求襄王允许他死后埋葬用天子的隧礼。襄王不许,说:“从前我先王掌管天下,划出方圆千里之地作为甸服,以供奉天帝和山川百神,以供应百姓兆民的用度,以防备诸侯不服朝廷或意外的患难。其余的土地就平均分配给公侯伯子男,使人们各有地方安居,以顺应天地尊卑的法则,而不受灾害。先王还有什么私利呢?他宫内女官只有九御,宫外官员只有九卿,足够供奉天地神灵而已,岂敢尽情满足他耳目心腹的嗜好而破坏各种法度?只有死后生前衣服用具的色彩花纹有所区别,以便君临天下、分别尊卑罢了。此外,天子还有什么不同?
现在上天降祸周朝,寡人也只是谨守先王故府的遗规,加以自己无能,不得不麻烦叔父;如果再分出先王的大礼来报答寡人的私德,那么,叔父也会厌恶寡人,责备寡人了。否则,寡人岂敢有所吝惜?前人说过:‘身上的佩玉改了样,走路的气派不一样。’如果叔父能发扬伟大的美德,改姓换代,开创一统天下的大业,显示自己的丰功伟绩,自然可用天子的服饰文采以安抚百姓,寡人也许会流放边疆,还有什么话可说?如果叔父仍保持姬姓,位列公侯,以恢复先王规定的职分;那么,天子所用的大礼就不可更改了。叔父还是努力发扬德行吧,您所需要的事物自然会来的。就算我敢因酬私德而改变先王的制度,从而玷辱了天下,又如何对得起先王和百姓?又如何推行政令?否则,叔父有的是土地,就是开通墓道举行隧礼,寡人又从何知道呢?
注释:
①晋文公:春秋五霸之一。襄王:周襄王。郏:今河南洛阳西。
②隧:掘墓道安葬。古时天子的葬礼。
③甸服:国都近郊之地。
④不庭:不来进贡。不虞:意料不到的事。
⑤神祇:天神和地神。
⑥百度:各种法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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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高祖初定天下,表明有功之臣而侯之,若萧、曹等。
太史公曰:古者人臣功有五品,以德立宗庙、定社稷曰勋,以言曰劳,用力曰功,明其等曰伐,积日曰阅。
封爵之誓曰:“使河如带,泰山若厉,国以永宁,爰及苗裔。
”始未尝不欲固其根本,而枝叶稍陵夷衰微也。
余读高祖侯功臣,察其首封,所以失之者,曰:异哉新闻!《书》曰“协和万国”,迁于夏、商,或数千岁。
盖周封八百,幽、厉之后,见于《春秋》。
《尚书》有唐虞之侯伯,历三代千有余载,自全以蕃卫天子,岂非笃于仁义、奉上法哉?汉兴,功臣受封者百有余人。
天下初定,故大城名都散亡,户口可得而数者十二三,是以大侯不过万家,小者五六百户。
后数世,民咸归乡里,户益息,萧、曹、绛、灌之属或至四万,小侯自倍,富厚如之。
子孙骄溢,忘其先,淫嬖。
至太初,百年之间,见侯五,余皆坐法陨命亡国,丰耗矣。
罔亦少密焉,然皆身无兢兢于当世之禁云。
居今之世,志古之道,所以自镜也,未必尽同。
帝王者各殊礼而异务,要以成功为统纪,岂可绲乎?观所以得尊宠及所以废辱,亦当世得失之林也,何必旧闻?于是谨其终始,表见其文,颇有所不尽本末,著其明,疑者阙之。
后有君子,欲推而列之,得以览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