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故乡遥远,模糊不清,不知道在哪里啊?归家的思绪无穷无尽。
在淮南秋雨绵绵的漫漫长夜里,独坐楼中书房听那北来的雁叫声。
注释:
故园:指作者在长安的家。
眇(miǎo):仔细地察看。
方:刚开始。
悠:远。
淮南:作者所在地滁州(今安徽省滁州市,位于淮河南岸)。
高斋:楼阁上的书房。
闻雁:听到北来的雁叫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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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应物是唐朝时期的一位文学家和政治家。公元783年,他被任命为滁州刺史,开始了他在滁州的官职生涯。这首《闻雁》是他抵达滁州后不久创作的一首诗歌。
诗中的“闻雁”指的是韦应物在滁州听到的雁鸣声。雁鸣是秋天的特有声音,也是中国古代文人常用来表达思乡之情的象征。韦应物在离开京城后,来到了陌生的滁州,他对这个地方充满了好奇和期待。当他第一次听到雁鸣声时,这种熟悉的声音让他感到亲切和温暖,同时也勾起了他对故乡的思念之情。
这首诗以雁鸣为线索,通过描绘雁群飞过滁州的景象,表达了韦应物对故乡的思念之情。他用诗意的语言描绘了雁群飞过的场景,将自己与雁群相比,表达了对故乡的思念之情。诗中的“故人西辞黄鹤楼,烟花三月下扬州”是对离别的描写,也是对故乡的回忆。通过这些描写,韦应物表达了自己对故乡的思念和对离别的感伤。
这首诗以其简洁而深刻的表达方式,展现了韦应物对故乡的深情厚意。他通过雁鸣这一自然景象,将自己的情感与自然相融合,表达了对故乡的思念之情。这首诗不仅展示了韦应物的才华,也反映了他作为一位政治家的情感和对家乡的眷恋。
总之,这首《闻雁》是韦应物在滁州任职期间创作的一首诗歌。通过描绘雁鸣的景象,他表达了对故乡的思念之情,展示了他作为一位文学家和政治家的情感和才华。这首诗以其深情厚意和简洁而深刻的表达方式,成为了唐代文学的经典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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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应物运用简练的语言,以及凄凉的意境,将自己对故乡的思念之情表达得淋漓尽致。诗中的描写细腻而真实,给人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
首先,诗人通过描写雨夜的环境,营造出一种凄凉的氛围。他独坐在高斋之中,孤灯长伴,孤影为侣,静静地听着外面渐渐沥沥的秋雨。这种孤独的氛围与深秋的凄寒相互映衬,使人感受到诗人内心的孤独和思乡之情。
其次,诗人通过对故园的描写,表达了对家乡的思念之情。诗人的家乡在长安,而此时却在远离家乡两千余里的滁州为官。诗中的“故园眇何处”一句,反映了诗人内心的无奈和无尽的思念。即使在白天登楼引颈也无法看到故园,更何况是暗夜沉沉。这种渺远的故园与诗人悠长的归思相互呼应,加深了思乡之愁。
最后,诗人通过描写听到雁叫声的情景,表达了思乡之情的愈发浓烈。在寂寥的秋雨之夜,诗人听到自远而近的雁叫声,这声音在凄凉的环境中显得分外凄清,撩动诗人无尽的乡愁。诗人因思乡而永夜不寐,浮想联翩,触绪万端,更加悲怆万分。诗人将这种感触戛然而止,以“此时无声胜有声”作为结尾,留给读者无尽的遐想空间。
总的来说,这首诗通过简练的语言和凄凉的意境,将诗人对故乡的思念之情表达得深刻而真实。诗人通过描写雨夜的环境、故园的渺远以及雁叫声的触动,将自己的思乡之情展现得淋漓尽致。这首诗以其质朴自然的语言和凄切古澹的意境,给人一种深深的思乡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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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应物(737~792)是中国唐代的一位著名诗人,他出生在长安(今陕西西安),是汉族。他的诗集有10卷本的《韦江州集》、两卷本的《韦苏州诗集》以及10卷本的《韦苏州集》。除了诗歌之外,他的散文作品只有一篇流传至今。
韦应物因曾担任苏州刺史而被世人称为“韦苏州”。他的诗风以恬淡高远著称,擅长描写自然景色和隐逸生活。他的诗作常常展现出深邃的意境和细腻的情感,给人以宁静和舒适的感受。
韦应物的诗作多以山水、花鸟、田园等自然景物为题材,通过细腻的描写和独特的表达方式,展现出大自然的美丽和宏伟。他的诗作也常常表达对隐逸生活的向往,倡导远离尘嚣,追求内心的宁静与自由。
尽管韦应物的散文作品只有一篇流传下来,但这篇散文《与高适旧集》却展现出他深厚的文学造诣和独特的写作风格。这篇散文以自然景色为背景,通过对友情和离别的思考,表达了对过去友人的怀念和对人生变迁的感慨。
韦应物的生平和死亡的具体细节目前无法得知,但他的诗作和散文作品却为后世留下了宝贵的文化遗产。他的作品不仅在当时备受赞赏,而且对后世的文学创作产生了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