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益谟(1653—1713),字嘉言,号澹庵,别号青铜,祖籍明代北直隶河间府(今河北河间)。由于先辈参军到陕西,安家于咸宁(今陕西宜川境内)。曾祖父时又迁居宁夏西路中卫广武营(今青铜峡广武),入籍宁夏。
俞益谟15岁入学,20岁中举,次年登进士。他在科举考试中取得了优异的成绩,被授予进士称号。进士是明清时期的最高学位,代表着高级官员的资格。
俞益谟在官场上有一定的成就,曾任宁夏西路中卫广武营的知县。他在这个职位上表现出了出色的才能和领导能力,得到了上级的赏识和信任。
然而,俞益谟的一生并不平静。他生活在明末清初这个动荡的时期,经历了战乱和政治变革。他在官场上遭遇了许多挫折和困难,但他始终坚守自己的理想和信念,努力为国家和人民做出贡献。
最终,俞益谟在1713年去世。他的一生充满了奋斗和辛劳,他为国家和社会做出了重要的贡献。他的名字和事迹被后人铭记,成为了历史上的一位杰出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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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求可(1617—1679)是明末清初江南淮安人,字咸一,号密庵。他于顺治十二年(1655年)中进士,后被任命为裕州知州,之后又入为刑部员外郎,最终升任福建提学佥事。
在担任裕州知州期间,陆求可致力于减轻百姓的负担。他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减免税收、降低赋役、改善农田水利等,以改善当地百姓的生活状况。他还注重整顿地方政府机构,加强对官员的监督,以提高政府的效能和廉洁度。
后来,陆求可调任刑部员外郎,他在这个职位上慎重辨析案情,以免冤滥。他注重调查取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处理案件,以确保公正和合法性。他还积极参与司法改革,提出了一些具体的改革方案,以提高司法机构的效率和公信力。
陆求可的贡献和才能得到了朝廷的认可,他于清康熙十八年(1679年)逝世。他的一生充满了为民除害、为政清廉的事迹,被后人称为“清廉官吏”的典范。他的思想和行为对后世产生了积极的影响,被誉为明末清初的杰出政治家和法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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